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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馆藏|这封信,周恩来请求个人家事不搞特殊化

发布时间:2021-08-28

来源:新江苏·中国江苏网作者:徐春晖

1958年6月29日,一封信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办公室寄往江苏省淮安县,收信人是时任淮安县副县长王汝祥。

“前接我家弟媳陶华来信,得知县人委准备修理我家房屋,我认为万万不可,已请办公室同志从电话中转告在案。”听到淮安县准备修理祖宅的消息,周恩来万分不安,百忙之中提笔叮嘱。

周家祖宅坐落于淮安驸马巷,是周家祖辈于清道光十九年(公元1839年)买下的,年头久远,屋破漏雨,摇摇欲坠,急需修葺。

在信中,周恩来表示自己将寄钱修好屋漏处,并把除陶华所住房屋外的全部房院交给公家处理。周恩来还特别提出两点请求:一是“万不要再拿这所房屋作为纪念,引人参观”;二是“如公家无别样需要,最好不使原住这所房屋的住户迁移”。

此后,周恩来多次对故居事宜作出指示,“我的故居不要留在那里让人参观……房子可以公用,办托儿所、办学校,或做生产车间都可以。”

淮安县委研究后,决定将周家祖屋的西部留作周恩来堂弟媳陶华的住宅,东部则作为县委机关学习室,一间摆上学习用的桌椅,一间存放图书资料。

周恩来还在信中提及,如果淮安提倡平坟,请将周家祖坟“采用深葬法了之”。平坟还耕一事遭到了家乡亲属的强烈反对,淮安县委也迟迟没有行动。

1965年年初,周恩来交给来京学习的侄子周尔萃一个特殊任务:这次回去后,把淮安的祖坟平掉。棺材就地深埋,上面不影响拖拉机耕作,把土地交给集体耕种。周恩来语重心长地表示,中国可耕地面积很少,现在人均不到两亩三分地。人死了,不做事了,还占一块地盘,这是私有观念的一种表现。一定要破这个殡葬的旧风俗。

周尔萃回乡后,立即与哥哥周尔辉、嫂嫂孙桂云统一思想,一边做母亲工作,一边向淮安县委详细汇报总理指示。农历除夕,县委集合人力用了整整一天时间,完成了平坟工作。事后,周恩来寄来70多元,用于支付劳动力工资和赔偿受损的青苗费。

“个人家事,麻烦你们甚多。”信的最后,周恩来还向工作人员表示了歉意,让人深深感动。修故居决不搞特殊待遇,平祖坟倡导殡葬新风。现收藏于淮安市淮安区档案馆的这封信,道尽了周恩来的大爱为民、大公无私。满满5页纸写满了“天下为公”。